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16-03-2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我校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
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放假,与周末连休。4月5日(星期二)起正常上班。
特此通知。
上一条:关于做好全日制研究生数字东林“培养模块”和“学生基本信息模块”维护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接收201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