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实验室教学安全管理须知
——实验学生守则
(草案)
为确保中心内各实验室安全正常运行,提高教学服务质量,特修订以下管理制度,同学们须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实验学生须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实验室安全使用理念,增强安全和防灾意识,重视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学习工作,提高安全防护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第二条 严格执行实验室使用准入制度,所有本科生参与的实验、实践课均需实验指导老师(或任课)提前与实验室办理预约使用登记。实验进行中操作者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确需离开时必须有人代管。
第三条 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开始实验前,须认真学习本规定及《经济管理学院实验室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实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食品、饮料、雨具进入实验室。
第四条 实验、实践课开始后,学生须听从实验教师(或任课教师)的安排,不得对配电柜和网络设备柜进行操作及插、拔电源线和地插。保持实验室内安静,不得在实验室内谈笑、喧哗、追逐。保持实验室内整洁,严禁乱扔纸屑与杂物。
第五条 在实验操作中,学生须严格按规程规范操作,严禁在实验设备中设置密码,严禁在电脑中安装及使用游戏软件、收听观看与实验无关的音视频、访问非法网站,若发现有上述情况,由管理人员记录在案,并口头教育;对于屡教不改者,由实验室直接取消其实验资格。
第六条 在实验过程中,实验学生须爱护实验设备,如遇操作设备故障,应及时报告教师,不得擅自插、拔相关部件;严禁搬动和调整设备位置;严禁操作实验室中的控制设备;若发现有上述情况,上报学院,按校纪校规予以处分;若损坏设备,按原价赔偿。
第七条 实验、实践课结束后,实验、实践课学生须将实验设备正确关闭并将与实验无关的个人物品带离实验室,废弃物品请自觉丢入实验室门外垃圾桶内。
第八条 在实验过程中如发生火灾,迅速切断电源并按照《经济管理学院实验室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处理,灵活应变。
第九条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经济管理学院实验室负责解释;此前相关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经济管理学院实验中心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