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15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6-09-13   浏览次数:

    按照《东北林业大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东林校教[2016]15号)相关规定,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2015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经济管理学院成立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确保专业分流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透明。
    领导小组:
    组  长:耿玉德
    成  员:吕洁华、李洪山、全 良、丁 华、朱洪革、黄颖利、罗正公、赵希勇
    秘  书:韩  微、聂英男
    二、专业选择范围 
    1.按大类招生的2015级全日制本科生。(少数民族预科生、留级学生、复学学生、转专业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且不占所读专业修读名额数。)

    2.专业范围限于学院内、所属“专业类”中包含的专业,并且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专业类”内选择专业的机会。

    3. 2015级大类招生各专业修读名额见表1。

表1 经济管理学院2015级大类招生各专业修读名额计划表

经济管理学院2015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三、 专业选择原则与办法
    1.所选专业只能在本大类中选择,不允许跨大类选择专业。
    2.选报专业方向时,经济类专业每位学生报两个专业,工商管理类专业限报三个专业。
    3.各专业按照学生选报专业方向的顺序,根据前二学期的加权平均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足的专业再按照学生加权平均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第二志愿,第二志愿不足的专业再按照学生加权平均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第三志愿,额满为止。
    四、 专业选择程序  
    1. 9月23日前,学院根据按大类培养各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专业类内各专业的修读名额,提交教务处,学校审批后,在学院内部发布。
    2. 9月30日前,学生根据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填报《经济管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志愿表》,班级收齐后统一并交至学院团委。
    3. 10月14日前,学院确定各专业学生名单,经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学院内部进行公示。
    4. 10月21日前,学院将《经济管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五、 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选择申报志愿的学生,视为放弃专业选择的权利,由学院统筹安排。
    2.《专业选择志愿表》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若他人代为填报,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专业选择志愿表》填写时,必须征求家长意见,并签字确认。
    4. 学生选报的两个或三个专业方向均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学生,由学院统一调配。

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9月13日

 

 

附件1:经济管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志愿表.doc

附件2:经济管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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