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2-10-26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及有关单位: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关于加强教学质量检查的若干规定》和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于第9周至第12周(2012年10月22日至11月16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旨在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本科教学管理工作,推进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现将本次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运行与教风状况:
    (1)执行教学计划与落实教学任务情况(包括理论课与实验课安排与运行的情况);
    (2)教师履行教学工作基本规范情况,包括各类教学文件的制定、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是否有随意调课及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的情况;
    (3)教学设施使用、维修状况(教室、实验室、机房等);
    (4)教学安排是否严谨、协调。
    2.学风建设情况:
    (1)学生出勤率情况,包括课堂迟到率、课堂到课率;
    (2)独立完成作业及考风情况;
    (3)学生行为规范及其他学风情况。
    3.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
    (1)各项教学活动的组织、调度及实施等方面的情况;教学管理部门在加强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所采取的措施与效果等情况;
    (2)各学院(部)对学校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3)各教学环节的文件档案是否按要求总结、归档。
各院(系、部)除重点开展以上项目的检查外,还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开展其他方面的检查。
    二、检查方式
    1.学院(部)全面自查与教务处重点抽检相结合;
    2.教师座谈与学生座谈相结合;
    3.数字量化与文字说明相结合
    三、有关要求
    1.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教研室和各级教学团队的作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抓住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期中教学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一些可能影响教学质量的教学环节做好重点检查,并于10月26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和学院具体座谈会安排报教务处。期中教学检查期间,教务处将会同校教学督导组将对各学院教学检查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2.听课要求。期中教学检查期间,领导班子成员、教学管理人员每人至少听课1次,并根据听课情况填写听课记录。
    3.观摩教学要求。为给教师提供交流经验、互相学习的机会,各学院(部)要专门举办优秀任课教师或精品课程的观摩教学活动,分享他们的成功经验,并要发挥好教研室以及各级教学团队作用,以教研室或教学团队为单位,次数不得少于1次。要求观摩教学活动做到四有:即有组织、有规模,有讲评、有交流。
    4.座谈会要求。各学院(部)要在学院召开教师座谈会之前,以教研室为单位召开教师、实验教师座谈会,交流教学体会及教学相关问题。同时,组织专业教师参加学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及现行教学计划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组织召开各类座谈会,避免会议的随意性,提高座谈质量。
    5.各学院(部)也可结合学院实际开展一些特色活动,丰富检查内容,提高检查效果。
    四、检查结果
    1.检查结束后,各学院(部)要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各学院(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并于11月16日之前将汇总表、工作总结、听课卡、各类座谈会会议记录交到教务处教务科。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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