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2018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9-09-25   浏览次数:


按照《东北林业大学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2018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经济管理学院成立专业分流领导小组,确保专业分流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专业分流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黄颖利 张艳波

员:吕洁华  李洪山        朱洪革   罗正公 赵希勇 胡艳英

书:李   崔璐莹  

二、专业分流范围

1、按大类招生的2018级全日制本科生。(少数民族预科生、2018级录取时已确认专业的高水平运动员、留级学生、复学学生、转专业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且不占所读专业修读名额数。)

2、专业范围限于学院内、所属“专业类”中包含的专业,并且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专业类”内选择专业的机会。

32018级大类招生各专业修读名额见表1

1大类招生各专业修读名额计划(注:每年根据具体分流学生人数上限微调)


专业类

专业名称

人数上限

经济学类

经济统计学

70

国际经济与贸易

70

工商管理类

农林经济管理

60

会计学

180

旅游管理

60

工商管理

60

公共事业管理

60

市场营销

60


三、专业分流原则与办法

1、所选专业只能在本大类中选择,不允许跨大类选择专业。

2、选报专业方向时,经济类专业每位学生报两个专业,工商管理类专业限报三个专业。

3、各专业按照学生选报专业方向的顺序,根据前二学期的加权平均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足的专业再按照学生加权平均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第二志愿,第二志愿不足的专业再按照学生加权平均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第三志愿,额满为止。

四、专业分流时间安排

1926日前,学院根据按大类培养各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专业类内各专业的修读名额,提交教务处,学校审批后,在学院内部发布。

2108日前,学生根据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填报《经济管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选择志愿表》,班级收齐后统一并交至学院团委。

31011日前,学院确定各专业学生名单,经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学院内部进行公示。

41016日前,学院将《经济管理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五、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选择申报志愿的学生,视为放弃专业选择的权利,由学院统筹安排。

2、《专业选择志愿表》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若他人代为填报,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专业选择志愿表》填写时,必须征求家长意见,并签字确认。

4、学生选报的两个或三个专业方向均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学生,由学院统一调配。


经济管理学院

20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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