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5-09-17   浏览次数:

按照学校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指导意见,经济管理学院决定从2014级起在各专业全面实施本科生导师制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本科生导师制的组织领导

1. 领导机构

组  长:院长、书记

副组长: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副书记

成  员:各专业负责人

秘  书:教学秘书

2. 职责

(1)制定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办法

(2)审批导师的配备、调换等

(3)对导师的考核及奖惩

二、本科生导师制的组织实施

(一)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

1.具有优良师德,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爱护学生,公平公正。 

2.熟悉专业特点、课程体系和教学规律,了解社会发展需求和专业就业要求,熟悉教学管理制度,具备指导学生正确选择课程和发展方向的能力。

3具有中级(含中级)职称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较丰富教学经验和社会阅历的专任教师。

4.在校外学习期间(包括进修及出国)或其他原因超过半年以上不在学校工作的教师不能聘任为导师。

(二)本科生导师的职责

1.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状况,认真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从理想信念、道德品质、法制观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引导和指导,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

2.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个性、特长,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和科学合理的职业规划,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程、选课等,解答学生学习、生活上的困惑,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做到认真指导、真诚相待、热心疏导,使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习惯,达到综合能力与个性素质协调发展。

3.引导和培养学生具有刻苦学习的精神和诚实守信、严谨治学的科学态度;引导和培养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并指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和创新教育的各类活动,注重各类实践教育。

4. 加强对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鼓励并支持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科技、文艺和体育活动,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意识,指导学生正确对待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5.了解并及时向专业反映学生的学习状态,提出有针对性的、符合学生特点的教学改革的建议与措施。配合教、学生管理等部门做好相关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6.参与学生的评优评奖工作。  

    (三)本科生导师的聘任

1. 本科生导师的聘任由各专业组织,并将导师聘任情况提交领导小组审批,审批后报学院备案。

2. 本科生导师是在新生入学的第一学期配备,通过召开师生见面会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配备导师。

3.一般指导周期为三年,学生进入毕业班后,可调整为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名导师每学年指导本科生不超过10名。

4受聘导师不得随意更换指导的学生,学生也不得随意更换导师。确因特殊情况须更换的,须经导师制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更换。

三、本科生导师的考核与奖惩

(一)本科生导师的考核

1.本科生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可采取集体指导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体指导每学期不少于2次,对每个学生的个别指导不少于1。导师要向学生公布咨询电话,在确定的地点、时间接受学生咨询。对有特殊学业需求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指导。

2.导师工作须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每学期末,应向专业负责人提交工作总结,并对所指导学生做出学习、品行等方面的评价,按时填报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记录专业负责人汇总向学院提交相关材料。

3.本科生导师的考核由各专业进行,每学年考核一次,采用学生评议与专业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二)本科生导师的奖惩

1.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导师给与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对不能认真履行本科生导师职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本科生导师资格,并作为教师工作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任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2.本科生导师每指导1名学生,每学期增计1学时工作量。

四、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与帮助。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导师的意见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学习计划。 

2. 主动、认真地参与导师组织的有关活动,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在科研训练中要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3. 客观、公正地对导师的指导情况进行评议。

 

 

附件:1. 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工作记录.doc

      2. 东北林业大学本科生导师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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